开新能源车跨境自驾,竟突遭远程锁车超30小时。车主发声:储存箱、油箱盖差点无法打开,仅保留基础行驶能力,"等同于半个废品"。河南车主在哈萨克斯坦遭遇的锁车风波,将新能源车企远程管控车辆的争议再次推向公众视野。车企究竟是否拥有远程锁车的权利,不能简单用“能”或“不能”概括,权利存在合理边界,越过边界的远程管控,理应受到约束。
车企提出远程锁车的核心理由,大多围绕防盗、区域销售保护。本次事件中厂家表示,车辆仅获得国内使用授权,出境需要提前报备,远程限制功能是防盗机制。从商业角度看,厂商担心车辆未经许可流出境外,遭遇盗卖、规避区域销售政策等风险,设置风控机制具备一定初衷。但初衷合理,不代表手段可以不受限制。车辆完成交易之后,车主依法享有车辆所有权,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财产权利。远程锁车直接限制车辆功能,本质上是干预所有权人正常使用私有财产,这项操作必须满足严格前提。
本次事件的矛盾焦点,恰恰暴露了权责失衡的问题。车主称保养时主动告知出国计划,门店却没有提醒报备规则;厂家声称出境报备属于车主应知义务。一边是消费者不知情,一边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管控规则。倘若车企仅依靠用户协议中冗长的条款单方面设定锁车权限,没有尽到充分提示、告知义务,在车主不知情情况下远程限制车辆功能,就涉嫌侵犯车主合法使用权。试想车主身处异国他乡,车辆多项功能受限,不仅出行受阻,还会面临人身安全隐患,后果难以预估。
当然,我们也不能全盘否定车企远程管控机制。面对车贷逾期、车辆被盗等情形,远程限制功能能够挽回损失,具备现实价值。关键在于厘清边界:第一,所有远程锁车、限制车辆功能的规则,必须在购车时醒目告知,不能藏在密密麻麻的协议小字中;第二,非紧急情形下,实施限制前应当提前通知车主,预留沟通、申诉渠道;第三,地域风控需要建立清晰的报备通道,配套简易可行的审批流程;第四,不得随意采取激进锁车措施,杜绝在陌生境外直接限制车辆关键功能。
智能汽车时代,车辆不再是单纯机械产品,车企掌握数字化管控能力。技术便利之下,更要守住法律底线。车企可以建立风控体系,但远程锁车绝非随心所欲的工具。平衡企业经营风险与车主财产权益,完善告知机制、明确管控条件、建立纠纷快速处理通道,才能避免更多跨境自驾车主陷入异国困局。唯有权利有边界、权责相对等,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才能走得更加长远。